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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育保险报销材料都有哪些?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是什么内容?

报销生育险需要以下材料:

1、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;

2、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(死亡)证明;

3、生育女职工、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;

4、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申领表;

5、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;

6、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;

7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;

8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;

9、生育医疗费用票据、费用清单、门诊病历、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;

10、收款收据。

《社会保险法》第五十四条规定,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,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;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。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。

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五十四条

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,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;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。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。

标签: 生育保险 生育条例 生育险待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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