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醉驾怎么处理?初次醉驾怎么处罚?

《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

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拘役,并处罚金:

(一)追逐竞驶,情节恶劣的;

(二)醉酒驾驶机动车的;

(三)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,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,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;

(四)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,危及公共安全的。

机动车所有人、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、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
有前两款行为,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
1、醉驾初犯的处罚标准如下:

(1)醉酒驾驶的犯罪嫌疑人,吊销驾驶执照,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;

(2)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犯罪嫌疑人,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,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。重新取得驾驶证后,不得驾驶营运车辆;

(3)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的犯罪嫌疑人,处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

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

【危险驾驶罪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拘役,并处罚金:

(一)追逐竞驶,情节恶劣的;

(二)醉酒驾驶机动车的;

(三)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,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,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;

(四)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,危及公共安全的。

机动车所有人、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、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
有前两款行为,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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